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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5/10/15  文章来源:农村工委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县人大常委会:

429日,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相关同志组成调研组,采取实地调查走访、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专题汇报的方式,对我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保证农业部门公正、高效执法的有效途径。作为全国第三批试点县,我县于2004年开始试点,并于2005年正式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近年来,在市场管理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坚持以服务“三农”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扎实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开展联合执法,不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强村级三资监管。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和相关涉农执法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进行管理,农机安全生产呈现有序、平稳、高效的良好局面。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稳定,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14年,我县被考核评定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先进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县畜牧兽医局获得“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1、市场监管难度增大。基层农资经营部点多面广,部分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诚信经营意识不强,违法经营农资现象时有出现。因农业灾害和不合理使用农资等引起的非种子质量纠纷事件逐年上升,单从外观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检测手段的缺乏和送检费用的偏高给管理增加了很大难度。同时,农资产品种类繁多,流通范围广、环节多,越是偏远越有市场,难以从源头治理。

2、执法体系不够完善。县农委下属机构无论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既要承担公益性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又要承担行政执法性管理职能,执法主体被弱化,农业行政执法的综合面不宽,在县农委内部是“名义综合,实则分散”。没有形成上下顺畅的体系,特别是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还是分专业执法,信息不畅,造成基层执法有困难,难以形成合力。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削弱了执法力量,在农业环保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缺位、失位现象。

3、执法经费保障不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案件错综复杂,执法办案成本较高,执法工作日常巡查、办案、产品抽检都要支出大量的经费。执法经费虽依法纳入财政预算,但由于预算额度偏低,人员工资津补贴挤占办公、办案经费,现有经费不能满足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4、队伍建设严重滞后。现有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是原专业站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非法律专业的农业技术人员,属“半路出家”,年龄结构老化,法律素质、办案能力、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一线动物检疫人员劳动强度大、待遇低、留人难。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原因,上级配发的快速检测设备,大多处于闲置状态。部分农业执法单位严重缺编,专业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的需要。

三、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1、整合资源,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将行政处罚权从技术推广和经营服务机构中分离出来,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将原由县畜牧兽医局、农产品质量监管办、农技推广中心、农机局、经管科分别承担的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农机监理、农业环保、土地承包等执法职能,委托或划转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履行。健全基层监管网络,配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内部协调,形成名符其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

2、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针对目前基层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水平不高、办案经验不足的问题,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安排专项经费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动物检疫人员短缺等问题应尽快解决。在选调或录用执法人员上要严格标准,择优录用,把好进入关,逐步建立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农业执法队伍。

3、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条件。为确保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增加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预算,解决其必须的工作和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办案、检测等所需经费,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在此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逐步配备有利于快速反应和固定证据的相关装备,以科技手段支撑农业执法的规范化和社会公信力。要妥善解决执法人员的待遇,职称等问题,为执法人员创造必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排解其后顾之忧。

4、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农资市场和质量监管。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能,以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抓手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源头管理。加大农资市场巡查和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定期发布检验检测结果,确保全县居民吃上放心食品。加大对农资、农产品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5、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单和专家讲解、接受咨询、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对《农业法》、《种子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 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大型农业法律咨询服务,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提高农业执法地位,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农资经营户的依法经营意识。

以上报告,仅供常委会会议参考。

芜湖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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